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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奖助学金申请和发放须知
  • 作者:本站  发布于:2009-04-11  点击: 字体:【
  • 一、凡符合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条件的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到各系领取《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和《国家奖助学金申请表》;

    二、各系年级民主评议小组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进行民主评议,并按照《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进行认定,签署意见后交系民主评定小组;

    三、各系民主评定小组审核后,提出初审意见,交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

    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后,将学生名单向全院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内没有异议,交院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审批;

    五、院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审批结束后,由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正式确定的获奖学生名单报送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

    六、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合格后,由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资助款汇入学生本人银行帐户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