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你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学工快讯 >> 正文

  • 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作者:本站  发布于:2009-04-11  点击: 字体:【
  • 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及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公安部有关文件规定和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综治委的工作部署,特制定本预案。
        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地处置学院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保持学院安全稳定的局面和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类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因用水、用电、饮食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事件;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火灾、爆炸和重大交通事故;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和有毒有害气体、液体泄漏事故;网络和信息安全类事件;“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严重非法活动事件;拥挤践踏、建筑物坍塌等事故以及传染病疫情和自然灾害等。
        三、工作方针和原则
        1.处置突发事件方针:预防为先,沉着应对,区别对待,妥善处置,维护稳定。
        2.处置突发事件原则
        (1)统一领导,协调配合。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要求在党委领导下,坚决贯彻中央、教育部、公安部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坚定正确方向,把握工作大局。各部门、各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要在院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以及各系领导小组或有关牵头职能部门的统一指挥下,既要分工负责,又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
        (3)预防为先,注重疏导。及时收集和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教育引导在先,注重说服、劝阻和疏导,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情绪激化和事态扩大。
        (4)因事施策,区别对待。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规模、严重程度、影响大小,采取不同的策略和方法进行处置。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5)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消灭在萌芽中,解决在校园内。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作出反应,行动要迅速,采取处置措施要果断,力争在初期解决在基层,把事态控制在校园内。
        四、组织领导与工作机构及职责
        1.学院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分管安全稳定工作副院长及其他副职院领导
        成员:院长办公室、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宿舍管理中心、外事办、人事处、工会、团委、招生就业办、基础部、后勤处、医院所、膳食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图书电教馆、各系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安全办公室(保卫处),保卫处处长为主任,保卫处副处长为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
        学院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职责:
        (1)全面负责对全校安全稳定工作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和领导,及时传达贯彻中央、教育部及省市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
        (2)组织开展政治形势和维护学院稳定的宣传教育,动员和依靠广大师生员工做好维护校园稳定工作。
        (3)了解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对影响学院安全稳定的因素进行分析和预测,并对重大问题及时做出决策。
        (4)组织领导和现场指挥处置发生的各类重大突发事件。
        2.各系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系主任
        副组长: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
        成员:系团支部书记、学生及教学干事、班主任。
        各系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系全面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稳定工作,及时传达贯彻学院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
        (2)负责收集各种信息,随时掌握本单位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和不稳定因素,对一般问题做好教育、疏导和矛盾转化工作,发现重大情况及时向学院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
        (3)对本单位发生的有关师生安全和影响稳定的一般突发事件及时进行处理;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治安事件、治安灾害事故和突发群体事件,要按照学院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组织相关工作组积极协助学院处置工作组的工作,尤其是对群体性事件,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控制事态发展,防止形成规模和波及全校,努力把问题解决在本单位范围内,力争不走出校园,一旦走出校园,组织全部领导小组成员随队工作,并做好学生返校后的有关工作。
        (4)配合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法轮功”人员和其他重点人的帮教、监控工作和严防反动宣传品的散发工作。
        3.相关处置工作组
        (1)信息联络组。由院长办公室牵头,保卫处、学工处、宿舍管理中心、团委、各系。负责全面了解、掌握突发事件和事件处置的相关情况,及时向校领导小组及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分析预测的意见;负责与相关部门协调有关事宜;负责向院内通报情况及向上级主管机关报告;拟定对外报道的口径,协调管理有关新闻机构对突发事件的采访;严密掌握师生对事件的反映及动态。
        (2)现场处置组。由保卫处牵头,宿舍管理中心等相关单位配合。负责相关突发事件的处置、人员抢救和疏散、现场警戒和秩序维护,同时加强门卫盘查和校园巡逻,对重点要害部位(水、电、气、热)加强保卫等。
        (3)后勤保障组。由后勤服务中心牵头,膳食服务中心、医务所配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照指挥部的要求,负责对水、电、气、热进行控制,为现场处置提供必要的物资、车辆、通信、饮食等保障,积极开展现场救护等。
        (4)安抚善后组。由党办、组织人事处牵头,学生工作处、后勤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配合。负责妥善安置疏散人员和受伤受害人员及家属的医疗、安抚和心理援助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做好饮食、住宿等后勤保障工作,恢复学院正常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
        (5)调查处理组。由保卫处牵头,相关单位配合。负责查明事件基本情况和原因,追查有关责任人并提出处理意见,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五、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
        处置突发事件的一般程序是:接报――先期处置――成立现场指挥部及相应工作组――现场处置及救援――善后与恢复
        1.各类重大治安事件的处置。
    处置各类重大治安事件,主要由保卫处负责处理,有关部门、单位及相关系部配合,必要时成立指挥部和相关工作组。
        (1)对发生的一般治安事件,主要由保卫处负责,按常规办法处理,有关系部和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防止处理不当引发不稳定事端。
        (2)对聚众斗殴、行凶伤害、打砸抢等严重扰乱校园秩序、侵害人身安全的案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迅速组织保卫力量赶到现场,采取果断措施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控制事态发展,并积极配合公安人员依法处理。造成人员伤亡的,要立即把受伤人员护送医院抢救治疗,同时要立即向学院领导小组报告和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有关领导根据病情去往医院看望,并安排好善后事宜。
        (3)对持刀、持枪抢劫和劫持人质等重大案件,要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同时组织保卫力量进行妥善处置,防止轻率行事,以避免造成受害当事人和其他人员的更大伤害。要坚持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则,依情采取妥当措施,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后要以公安人员为主,配合公安人员处置。
        (4)对精神病人滋事和伤人事件,要立即组织保卫力量采取强有力果断措施进行制止和控制,但要注意自身安全和避免造成精神病人的人身伤害。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公安机关处理。精神病人是本院学生或教职员工的,通知其所在学院或部门领导以及其家属协助处理。
        2.火灾、爆炸、交通伤亡事故的处置。
        发生火灾、爆炸、交通伤亡事故,主要由保卫处负责处理,有关系部和有关部门配合。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向院领导小组报告和向相关部门通报,学院领导应当赶到事故现场,成立指挥部和各相关处置工作小组,组织开展救人抢险。并及时做好善后与恢复工作。
        (1)接到爆炸恐怖信息或发现可疑爆炸物,在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同时,要立即疏散人员,划定安全控制区,维护现场秩序,等待公安排爆人员处理,并依现场情况同时采取断气断电等措施。危险排除后配合公安人员调查处理。
        (2)发生火灾、爆炸、交通伤亡事故,要立即分别打电话119、110、122报警,并迅速组织保卫力量和相关人员赶到现场,果断采取抢救人员、灭火抢险、划定控制区等措施。造成人员伤亡的,要立即把受伤人员护送医院抢救治疗。公安、消防人员赶到后,积极配合公安、消防人员进行救人抢险、现场保护、事故调查,并做好善后处理与恢复工作。
        3.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置。
        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主要由膳食服务中心负责处理,相关单位配合。发生大范围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向院领导小组报告,学院领导应当赶到事故现场指挥,相关处置工作组迅速开展救人抢险工作。
        对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通知学院医务人员赶到现场抢救人员,后勤部门立即安排车辆将中毒人员护送到医院抢救,或打电话120、999报急救中心来校救援。同时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和公安机关做好现场保护、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相关单位做好善后和恢复工作。
        4.有毒气体、液体泄漏及中毒事故的处置。
        发生有毒气体、液体泄漏和中毒事故,相关单位和保卫部门要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同时立即向院领导小组报告和向相关部门通报,学院领导应当赶到事故现场指挥,相关处置工作组迅速开展救人抢险工作。
        对有毒气体泄漏及中毒事故,要立即疏散人员,划定和控制安全区,在保证营救人员安全的条件下迅速抢救中毒人员,做好医务人员、车辆、水电等一切人员、物质准备,积极配合公安等专业人员处置泄漏和事后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单位做好善后和恢复工作。
        5.因供水、供电、供暖等生活服务问题引发群体事件的处置。
        因停水、停电、停暖等原因引起学生不满情绪而引群体事件,保卫处、宿舍管理中心和后勤部门接到报告后,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制止学生过激行为,维护现场秩序,并在初步了解情况后,向院领导小组报告,并通报闹事学生所在系部。带班院领导、有关系部领导、干事、班主任立即赶到现场。后勤部门要立即查明原因,能够立即解决的要迅速组织人力进行抢修,一时难以解决的或非本院原因造成的,立即将情况报院领导和通报所在系领导,主要由所在系领导向学生进行解释并做好思想稳定工作。同时后勤部门与宿舍管理中心共同研究临时解决办法,并将处理情况向院领导小组报告。在处置过程中要讲究工作方法,避免激化情绪使事态扩大。保卫处和相关系部对行为过激的学生特别是不听劝的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对行为恶劣的给予纪律处分。
        6.自杀、自残、自虐等非正常伤亡事件的处置。
        如果发生轻生自杀、自残、自虐事件,保卫处和有关系部在接到报告后,主要领导和医务人员要立即赶到现场。一是立即组织抢救,对已造成身体受伤和有生命危险的,要立即护送到医院抢救;二是自杀死亡现场要划定隔离区,保护好现场;三是立即向院领导报告,经院领导同意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四是协助公安机关对自杀原因进行调查;五是对自杀未果者和自残、自虐者做好劝导工作,并安排合适人员看护;六是对学生要通知家人来校协助处理,并做好安抚和生活保障工作。
        7.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的处置。
        如果发生失踪事件,保卫处和有关学院、部门在接到报告后,一是有关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尽可能多地了解失踪人员的有关情况和线索;二是向其家人通报情况,并组织人员与家人一同查找;三是向院领导小组报告;四是向公安机关报告请求协查;五是失踪人员找到后要做好失踪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和思想稳定工作。
        8.严重非法宣传事件的处置。
        安全保卫人员和师生员工在校园内发现条幅、大小字报、标语、传单等非法宣传品,要立即向保卫处报告。保卫人员立即赶到现场,鉴别宣传品的性质,如果不具有反动性质,但带有煽动性或可能引起学生思想混乱的,要立即清除和收缴;如果属于反动宣传品,对张贴的要采取遮盖和看护措施,对散发、悬挂的要立即予以收缴,并立即向院领导小组和公安机关报告。对正在悬挂条幅、张贴大小字报、书写标语、散发非法宣传品的人员,要立即予以制止,并将行为者带到保卫处审查。如果属于师生员工采取错误形式和方法反映意见、发泄不满情绪和图谋事端的,要予以批评教育。如果属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敌对势力进行非法活动,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9.各类群体突发事件的处置。
        群体事件主要有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罢课、罢工、罢餐、集会、演讲、游行、示威等形式。这类事件对学院和社会影响较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对发生的群体事件,首先应当弄清事件的性质,然后根据性质和事件发展的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对策。院领导小组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机关和公安机关报告。
        发现正在酝酿的突发事件,院领导小组和学院要尽快摸清原因、意图和主要组织者,及时同涉及人员的代表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劝阻工作。
        如果发生聚集和游行的苗头,院、系领导小组成员要及时赶到现场,对学生进行说服、劝阻,尽可能地将事态控制在校园内。保卫处要加强门卫控制,防止校外别有用心的人乘机捣乱和外校学生进校搞串联。在劝阻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协助学院做好说服、劝阻工作。
        一旦劝阻无效,学生走上街头游行、示威,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院、系领导小组成员要随队做工作,院办、保卫处、学工处要随时掌握事态发展,及时作出决策。在游行过程中,学工处、团委和学院的领导随时勾通情况,及时将情况向院领导小组报告。要动员和发挥党政工团和学生会组织及系党政干部队伍的作用。二是后勤服务中心立即准备车辆,随时接学生回校。三是食堂要保证回校学生就餐。四是随队工作的同志,一定要提防别有用心的人浑水摸鱼,搞捣乱破坏活动。
        (1)因教学、收费、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生活服务等原因引发的群体事件,一般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对这类问题的处理,主要由有关方面的领导出面做好教育疏导工作。经了解查明原因和组织者后,对要求合理而有条件解决的应尽快予以答复和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应说明情况,尽可能采取临时缓解措施。对不合理的要求,也要讲究策略,多做耐心解释工作,争得大多数人的理解,疏导情绪,缓和矛盾,避免事态扩大和升级。保卫处要随时关注事态的发展,保持与公安机关的联系,保护好在现场做工作的领导的人身安全,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防范,防止各种破坏活动的发生。
        (2)对在校园非法集会、演讲,且内容有煽动性质的,系领导小组成员和保卫人员要立即赶到现场予以制止。对演讲人进行说服教育,劝其离开现场,并弄清演讲人身份。对不听劝阻者,在指出其违法行为的同时,有关领导可采取找其谈话的方式将其带离现场。对围观人员各单位各负其责,将本单位人员带离现场,防止形成群体势力。对无理取闹、编造是非者,要及时指出其错误,并予以揭穿,让广大师生明辨是非。对其中煽动闹事、谩骂、破坏公物者,保卫部门要立即采取强行措施坚决予以制止,并注意收集证据,查清问题,对肇事者严肃处理。
        (3)对涉及国家主权、民族尊严的重大国际问题引发的突发事件,在劝阻时要肯定学生的爱国热情、正义之感和良好愿望,同时要积极引导学生从国家根本利益出发,冷静、理智、合法、有序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和立场。
        (4)对重大政治社会问题和大是大非问题,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持原则,决不能无原则的迁就。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煽动、闹事等非法活动和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捣乱、破坏,或利用少数民族师生的民族感情借机挑拨离间,制造事端,与党和政府对抗,要及时向上级和公安机关报告,坚决予以打击。
        (5)对涉及少数民族和外事问题的事件,要积极稳妥的处理。在处理中要讲民族政策和外事纪律,避免引发民族问题和外事问题。对外籍教师和学生的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学院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处理。
        10.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
        (1)对非法言论的处置。做好院内论坛、留言版的登记管理工作,确保其为实名制注册,并由专人值守进行发布信息审核。在发现非法言论的第一时间,对该相关非法言论内容进行封存,并记录下发布非法言论的主机IP地址。若该主机 IP为校内地址,则通过网络日志系统,检查出非法言论发布时间,发布主机所使用的校园网络接入物理端口,确定其楼层房间号,并报学院保卫部门处理。若该主机 IP为校外地址,则将其IP地址、链接时间记录报上级公安机关处理。
        (2)对敏感问题的处置。在国家、社会、政治局势敏感时期,电教中心在院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的指导下,对校园网络的各项信息进行监控。防止任何人以任何网络手段散布不良言论。对监测到不良言论的网站或主机服务,应主动停止并关闭其校园网络接入,防止不良言论进一步扩散。
        (3)对黑客攻击的处置。校园网络服务主机、设备在监测到黑客扫描攻击时,按照电教中心相关设备管理办法,对攻击源进行及时旁路、或阻断其攻击。在黑客入侵情况已经发生时,应在第一时间对被入侵服务器进行封存,暂停其服务,并通过日志信息记录下入侵行为,已备作进一步调查。若被入侵的主机属于校园网络核心服务,电教中心应及时提供备用主机,恢复网络服务。若被入侵的主机属于二级学院托管主机,电教中心应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尽快恢复其服务。
        (4)对设备链路故障的处置。电教中心应按照相关设备管理办法,对校园网络核心服务及Internt链路时间,提供备份服务。在技术、资源许可的条件下,力争使故障设备做到平滑无中断切换。在技术、资源条件不许可的条件下,尽量减少停机时间。
        11.其它突发事件的处置。
        对重特大传染病疫情防控与救治和地震等自然灾害,按照上级提示及相应相应工作预案执行。
        对建筑物坍塌、拥挤践踏、溺水、电击和其他伤害事故,根据突发事件处置原则和参照近似事故处置方案救人抢险。
        六、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
         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师生思想动态。
        认真学习和传达贯彻中央、教育部及省市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切实把师生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开学和重大事件发生后,学工处分别组织对教职工和学生思想动态的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制定思想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维护稳定重要性的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
        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的作用。辅导员、班主任要经常深入到学生中去,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况,有针对性的做好政治思想工作。进住学生公寓的辅导员要坚持在公寓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对学生关注的国内外重大突发事件,学院及各系按照上级精神,将真实情况迅速向同学们讲清楚,坚持内紧外松的原则,对学生的思想进行正确引导,防止各种谣言和不实之词在学生中传播,以免造成学生思想混乱或恐慌。
        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和管理。对学院广播台、有线电视台和宣传栏要加强管理,掌握正确舆论导向,及时清除宣传栏上的大小字报和不良内容。
         2.加强预测研究,及时化解突发事件因素。
        根据学院的具体情况和各学院人员及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行分析、研究、预测,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性质、形式、特点、规模、趋势、后果做出比较准确的预测、判断,做到心中有数,并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措施,为化解突发事件打下有效基础。
         3.加强值班工作,保证信息畅通。
         院长办公室及保卫处有专人负责信息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与教育部、教工委、公安机关和校内各单位的信息畅通。各系部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也要明确安全稳定工作信息员,并保持24小时与院办和保卫处的通讯联络。建立团的系统信息员队伍,强化团的系统(团委、团支部、学生班级团干部)的信息工作,保证团的系统信息畅通。
        4.建立情况通报制度,组织应对突发事件小分队。
        平时利用学生工作例会和辅导员、班主任例会通报有关情况。特殊时期,根据学院的安全稳定形势,随时召开会议通报情况。除平时建立校园110应急小分队并进行演练外,必要时还应临时组建由相关部门、单位人员组成的应急小分队。
        5.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努力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经常开展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重大案件和灾害事故的发生,减少影响稳定的因素。及时妥善处理治安事件,防止因治安问题引发事端。加强门卫和校园巡逻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6.加强后勤保障工作,防止因生活服务问题引发突发事件。
        加强供水、供电、供暖和食堂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防止与学生发生矛盾而引发事端。加强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和传染病传播。
        7.加强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调处工作,积极预防群体事件的发生。
    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和努力解决师生员工反映的实际问题,关心和安排好有实际困难的师生员工的生活,及时准确地掌握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倾向和苗头,并积极采取妥善措施,把影响稳定的因素和苗头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
        8.加强对校内法轮功人员的帮教和监控。
        对已转化的原法轮功练习者继续做好巩固工作;对思想有波动的原法轮功练习者继续做好帮教、提高工作;对没有转化的一般练习者,在强化帮教的基础上,认真落实严密监控措施;做好新生中有无法轮功练习者的摸排工作。
        9.加强校园网络的监控和管理,防止不良信息传播。
        加强技术防范,多层堵截过滤,有效阻断有害信息电教中心坚持24小时值班,密切监视网上动态,及时发现预警性信息,有效控制敏感信息,及时删除有害信息。发现煽动学生聚集、上街游行等有害信息要及时删除并上报学院领导小组。
        10.加强校内大型活动的管理,认真做好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严格执行开展大型活动的报告审批制度,制定详细安全保卫工作预案,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活动现场安全和正常秩序。
        11.关注大学生心理健康,开展心理援助与危机干预。
        积极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测试,建立心理援助档案数据库,落实定期追踪,对于有过激行为、突发精神障碍的个体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校园稳定的危机情况,咨询老师应尽力做好前期处理工作,及时开展心理援助与危机干预工作。
        六、 附则
        1.本预案是学院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有关单位应当认真负责执行。
        2.本预案由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制定并负责解释。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