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院学字[2010年]4号
关于对卢琼琼同学进行表彰的决定
各系、辅导员、班主任:
2010年3月17日下午,工商系07(3)班卢琼琼同学在返回寝室时发现门被反锁,心里高度警觉,立即向公寓管理中心反映,当场抓住了一名盗窃嫌疑犯,现已送公安机关依法刑拘。卢琼琼同学的表现有效的制止了一起偷盗事件,维护了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并协助公安机关破获了一个盗窃团伙,经学院研究决定,对卢琼琼同学予以通报表扬并奖励100元,表彰决定同时存入卢琼琼同学档案。
我们号召全院同学向卢琼琼同学学习,时刻提高警惕,树立自我防范安全意识,为保障学生和生命财产安全,为学生公寓的和谐稳定作出应有的努力!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抄报:饶贵生院长、饶美娇副书记
抄送: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团委、各系、辅导员、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