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徐雯静、邓欢、罗婷等同学进行表彰的决定
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院学字[2010年]5号
关于对徐雯静、邓欢、罗婷等同学进行表彰的决定
各系、辅导员、班主任:
2010年9月1日下午,10商务英语(17)班徐雯静、邓欢、罗婷等同学捡到现金300元,并及时上交有关部门。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我国古代典籍中就记载有许多拾金不昧的故事。今天,面对一笔意外之财,徐雯静、邓欢、罗婷等同学没有受到诱惑,保持自身正直,不为金钱所动,再一次生动地诠释了拾金不昧这一崇高精神的内涵。
经学院研究决定,对徐雯静、邓欢、罗婷等同学予以通报表扬,表彰决定同时存入徐雯静、邓欢、罗婷等同学档案。
我们号召全院同学向徐雯静、邓欢、罗婷等同学学习。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以徐雯静、邓欢、罗婷等同学为榜样,自觉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以品学兼优的良好形象去继续谱写江西外语外贸学院新的辉煌。
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抄报:饶贵生院长、饶美娇副书记
抄送: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团委、各系、辅导员、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