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奖学金评定及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各系、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辅导员及班主任:
为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我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及《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等先进称号评选办法》的规定,现开展2011―2012学年奖学金评定及评优评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奖励对象:全院在籍大、中专学生。
2、奖励类别:学生奖学金(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学习进步奖)、优秀学生奖(社会工作积极分子、文体积极分子、劳动积极分子)、校级三好学生、校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寝室长等。
评定优秀学生奖时,班级学生数少于25人的只评一名,自考班级可按此参评优秀学生奖。
3、评选办法:辅导员或班主任严格按照《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开展评定工作,对违反规定者将严肃处理。
4、交表日期:请辅导员或班主任按照附表填写,需获奖学生本人签名。各系汇总复审后于9月底统一交学工处余四华老师。
附:
学院奖学金及评优评先审批表.xls
学生工作处
二�一二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