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计算机及信息网络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院计算机和信息网络的管理,使之在教学、科研和管理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学生使用计算机网络,必须遵守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二、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登录非法网站,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
1、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有损祖国尊严和荣誉、违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等信息。
2、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3、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4、散布谣言,危害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5、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6、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7、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三、严禁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以及私自修改网络配置等活动。
四、不允许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得以不真实的身份使用网络资源。
五、不允许散布计算机病毒,不允许利用网络进行任何可能危害、影响网络正常运行的实验。
六、不得使用黑客程序侵入、危害他入计算机。
七、不得利用网络设备和软件,监听或盗用他人帐号、口令、IP地址。
八、严格遵守上网作息时间,学生宿舍网络开放时间为中午12:00至晚上11:00(周五晚、周六、周日无限制)。
九、对违反以上规定者,将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必要时将诉诸法律。
十、本规定由图书电教馆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