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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涉外事务管理规定
  • 作者:本站  发布于:2009-04-11  点击: 字体:【
  • 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涉外事务管理规定 

    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学生在一切涉外活动中,必须遵循内外有别的原则,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国家安全和保密规定,严守外事纪律,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为规范我院学生在涉外活动中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国内未公开发表的各种文件,领导同志的内部讲话,党和国家以及学院有关外事、涉外活动的内部规定等,未经批准,任何人在与外教交往中,不得泄露。

    二、在对外宣传和报道中,要与中央保持一致。在与外教交谈时,遇到自己没有把握回答的问题,应予回避。

    三、凡未经公开出版和发表的内部教材,参考资料,未经批准,任何人都不能向外教提供和出借,亦不得向国外邮寄。图书馆可向外教借阅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的图书。

           四、学生对外国人既要热情友好,谦虚谨慎;又要不卑不亢,讲究文明礼貌,要尊重对方风俗习惯,不干涉其内部事务,不过问其个人私事,不乱开不适当玩笑,尊重双方的国格和人格。

    五、学生在学习中应虚心向外教学习,主动完成外教布置的作业,积极配合外教完成教学任务。如遇外教利用课堂进行与教学无关的社会调查时,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均不予答复或填写,并要及时向学院外事办报告,由学院出面处理。

    六、严禁学生单独进入外教公寓;任何学生不准擅自随同外宾进入宾馆,酒吧间及娱乐场所。

    七、不得私自邀请外教及其家属到外地参观访问,不得擅自邀请外教到家里住宿,如确有需要,应事先向班主任报告,经学院外事办批准后方能做出安排。                

    八、外教到公共场所,不要围观、起哄,要保护外教的人身安全,外教如有违反我国法律的行为,应立即报告学院外事办。

    九、本规定为学院内部规定,任何人均不得向外教泄露。

    十、请全体学生加强组织观念,自觉遵守外事纪律。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将视其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或报学工处进行纪律处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者,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本规定由外事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