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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学生德育考核管理办法
  • 作者:本站  发布于:2009-04-11  点击: 字体:【
  • 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学生德育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德育工作,探索开展学生诚信教育的新途径,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引导、激励学生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促进学生自觉按照大学生德育目标的要求进行自我教育与自我管理,塑造学生诚信品格,本着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德育教育,诚信为本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学生德育考核评价指导委员会,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主任。指导委员会的办分室设在学工处。

    2、各系成立学生德育考核评价中心(以下简称评价中心),由系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担任主任,成员由系党总支、学工干事和各班班主任组成,负责学生日常德育教育、管理、测评、监督和奖惩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德育工作措施

    1、加强德育工作的领导,提高师生对德育及诚信教育的认识,做到三育人,即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充分发挥教师的表率作用,把德育和诚信教育贯穿到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当中。

    2、加强校风学风建设,优化校园文化环境,积极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题的校园文化建设和宣传活动,营造校园诚信氛围,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

    3、大力开展校园诚信度评价话动,引导学生参与诚信实践,培养学生的诚信习惯和诚信品质。

    4、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育人机制。把德育教育与学生的诚信教育想结合、与学生日常管量相结合、与课堂教学相结合、与网上教育想结合,注重教育效果,形成教育网络;建立奖惩机制,鼓励诚信行为,处罚不诚信行为。

    5、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对诚信典型事例的宣传监督力度,形成以校内电视、广播、报纸等为载体的诚信教育宣传监督网络。

    三、考核内容
      1、政治素质

    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参加院、系安排的所有政治学习活动。

    2、诚实守信

    能否培养自己的诚信意识,恪守诚信原则,维护自身信誉,自觉遵守诚信学习、诚信工作、诚信生活、诚信上网、诚信就业。

    3、道德修养

    能否遵守社会公德,顾全大局,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树立并认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4、学习态度

    学习目的是否明确,态度是否端正,是否具有良好的学风、学术道德和创新精神,科研成果是否突出。

    5、法制纪律观念

    能否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无违纪现象。

    6、集体活动

    是否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否积极参加班级、党团支部活动以及各类文体、学术科研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四、评定等级

    根据学生在校表现,按照百分制考核,分四个等级评定:

    优秀: 考核分90分以上(含90分),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质,具有模范作用;

    良好: 考核分80分以上(含80分),需要进一步约束自己的行为,力争做到诚实守信;

    合格: 考核分60分以上(含60分),经常有不诚实守信的行为发生;

    不合格: 考核分60分以下(不含60分),不能做到诚实守信,情节较为严重。

    五、考核分数及标准

    考核基础分为100分,每学期考核一次,按下列项目加减,每个项目加分不超过基础分,减分后不计负分,具体细则如下:

    1、政治素质(基础分10分):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扣5-10分;不参加政治学习活动的扣2/次;有检举立功的奖5/次。

    2、诚实守信(基础分40分):

    1)学习诚信评价:抄袭作业扣2/次;抄袭论文扣4/次;涂改成绩单3/;一稿多投3/;冒充导师签字5/次;考试作弊扣10/次。

    2)工作诚信评价:工作弄虚作假扣5/次。

    3)生活诚信评价:隐瞒健康状况或出具假健康证明(如疾病、献血证明等)扣2/次;学杂费、住宿费未按时缴纳又未办理缓缴申请的扣3/次;违反住宿管理规定的扣1-5/次;借书、借款、借物到期不还的扣4/次,弄虚作假骗取困难补助的扣10/次。

    4)网络诚信评价:散布虚假信息2/;恶意散发病毒或木马程序2/;擅入他人计算机系统2/;篡改他人系统数据等2/次。

    5)就业诚信评价:伪造简历、证件及其他材料2-5/;就业违约5/次。

    3、道德修养(基础分10分):讲脏话1/次;乱扔垃圾1/次;乱涂乱画2/次;上课期间穿背心或穿拖鞋进教室的扣2/次;有损社会公德扣1-5/次;不尊敬师长和不团结同学扣1-5/次;恋爱动机不纯、交往失当扣5/次;拾金不昧的奖2/次;积极参与公益劳动的奖2/次;见义勇为的5/次。

    4、学习态度(基础分10分):学习目的不明确扣1/次;态度不端正扣2/次;上课迟到、早退扣1/次;旷课扣2/次;在上课时使用手机扣2/次;获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奖励分别奖4321/次。

    5、法制纪律观念(基础分20分):未带校牌的扣0.5/次;破坏学校公物的扣1―5/次;不服从管理的扣1/次;在校期间参与非法传销扣2/次;有吸毒、酗酒、打架斗殴、赌博行为的扣2-5/次;爬墙爬门出入宿舍、校园的扣5/次;有盗窃行为的扣10-20/次;受警告处分的扣5/次;受严重警告处分的扣10/次;受记过处分的扣15/次;受留校察看处分的扣20/次。

    6、集体活动(基础分10分):没有团队合作精神的扣2/次;不参加班级、党团支部活动以及各类文体、学术科研和社会实践等活动的扣2-5/次。

    其它未列入的情况视情节加减分,但不能超过本项目的基础分。

    六、评价办法

    对学生德育的评价,由学生工作处统一协调指导,各系具体实施。

    1、学生德育考核评价步骤:

    1)每学年初,各系统一到学生工作处领取学生德育考核评价量表(见附件一),学生本人填写后即获得100分的德育基础分;

    2)每学期结束时进行总评,由班主任根据学生在该学期的行为相应增减分。计算本学期该生在德育考核评价得分及考核等级(非毕业班学生不计算就业诚信得分);

    3)学生所在系党支部审核同意后盖章,并归档保管。

    2、学生每学期的德育考核评价总分和等级的评定结果,所在系必须进行公示,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

    3、各系在学生毕业前,统一将学生德育考核评价量表交到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七、奖惩细则

    学生德育考核评价结果与其年度综合测评、年度评先评优、学生干部的遴选和考核、推优入党和推荐上党校、获取学院困难补助、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内奖学助学金、毕业就业推荐以及其它重大活动相挂钩:

    1、学生德育考核评价结果与学生年度评优评先挂钩。凡德育考核等级为优秀的学生方可参评特等奖学金;每学年两个学期德育考核等级均达到优秀的学生方可参评优秀学生、优秀学干等院级及以上级别奖项。

    2、学生德育考核评价结果与学生干部的遴选挂钩。等级达到良好以上的学生方可参加班、系、院级学生干部竞聘,并优先考虑德育高分者。

    3、学生德育考核评价结果与毕业生推荐就业挂钩。德育考核得分将如实记载于档案中,在择业时供用人单位参考。考核等级为优秀的学生优先获得就业推荐机会。

    4、学生德育考核评价结果与学生推荐上党校和党员发展挂钩。考核等级为良好以上的学生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和获得参加党校学习的资格。考核等级为优秀的学生可列为预备党员发展对象或转正。

    5、学生德育考核评价结果与学生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挂钩。国家助学贷款只对考核等级达到优秀的学生发放,实行德育考核评价一票否决。

    6、德育考核等级不合格的学生占所在班级的比例达到或超过10%的班级不得参评当年度的院级优秀班集体及先进团支部等各种优秀集体。

    7、德育考核等级不合格的学生不得参加任何评先评优活动。

    八、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自200691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