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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学生证件管理办法
  • 作者:本站  发布于:2009-04-11  点击: 字体:【
  •  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学生证件管理办法

    新生入学后,经复查合格并取得学籍者,由学生工作处发给学生证、校牌或走读证。管理办法如下:

    一、 学生证的管理:

    1、学生证是学生的身份证明,学生应妥善保管,不准转借、涂改和故意损坏,不准冒领、多领学生证。

    2、新生《学生证》由学院免费配发,各系以班级为单位到学工处统一领取《学生证》,用黑色钢笔填写《学生证》,并贴一寸照片后,到学工处办理注册盖章手续。

    3、学生证的更换:

    由于保存不当或家庭住址变化需要更换学生证者,到所在系领取并填写补发申请表,由班主任和系签署意见后,到学工处更换,更换时交费5元。

    遗失学生证者,必须向院保卫处报告并自带身份证或证明到报社履行遗失登报手续,然后到所在系领取并填写补发申请表,由班主任和系签署意见后,到学工处更换,更换时需交费10元。

    4、学工处每周二下午接待办证学生,其它时间不予办理。

    5、毕业班学生和退学学生,在领取毕业证或办理退学手续时,必须将学生证交回学工处加盖注销章后,方可退还本人。若学生证遗失,则按学生证遗失处理后,再办理离校或退学手续。

    二、 校牌的管理:

    1、新生以班级为单位到学工处统一领取校牌,用黑色钢笔填写,并贴一寸照片后,到学工处办理注册盖章手续。

    2、新生入校第一次校牌(包括转班或外校中途转入我院的学生等客观原因)由学院免费配发,校牌应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和转借他人,凡因故丢失校牌的学生需缴纳校牌补办费2/张。

    3、学工处补办校牌时间为每周二下午,其它时间不予办理。

    4、所有在校生在校园内必须佩带校牌,校牌一律规定挂在胸前或佩带在左胸前。

    三、走读证的管理:

    1、学院原则上不同意走读,确实有客观原因需要走读的学生,必须由学生本人填写走读生申请表,学生家长签署意见后交本班班主任、所在系、学工处批准,由院长审批同意后,到学工处统一办理。

    2、走读生办理走读证须提供本人姓名、班级、学号、一英寸彩照照片两张及家庭住址及住宅电话,并缴纳走读证工本费1/张,走读证应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和转借他人,因故丢失需缴纳走读证补办费2/张。

    3、学工处补办走读证时间为每周二下午,其它时间不予办理。

    4、走读证由学工处统一注册盖章,走读生凭走读证按规定时间出入校门。

    四、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