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学生寝室扣分细则(试行)
为加强学院学生寝室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和氛围,寝室是精神的窗口,是生活的园地。它记录着我们的点滴,镂刻下我们的足迹,为进一步敦促同学打扫好寝室卫生、整理好内务、杜绝使用大功率电器,营造和谐美好的宿舍环境,特制定本细则:
具体扣分细则如下:
每周二下午进行卫生、安全检查,每个寝室至少有一人在,另每周对寝室不定期抽查。
一、寝室卫生、内务方面
1、检查时寝室无人 -0.5分
2、有人,故意不开门 -1分
3、门口堆放垃圾 -0.5分
4、寝室未打扫 -0.5分
5、垃圾未倒 -0.2分
6、阳台不能堆放垃圾与饮料瓶视脏乱程度酌情扣分 -0.2―0.5分
7、被子未叠每床: -0.2分
8、被子未放整齐: -0.2
9、桌面保持整洁视脏乱程度酌情扣分 -0.2―0.5分
10、鞋子与衣物摆放整齐视脏乱程度酌情扣分 -0.2―0.5分
11、地面保持干净,无积水视脏乱程度酌情扣分 -0.2―0.5分
12、 寝室有异味 -0.3分
13、在寝室墙上乱涂乱画 -0.2分
二、寝室安全、纪律、消防方面
14、未按时间归寝每人 -0.5分
15、夜不归宿每人 -1分
16、留住外来人员每人 -1分
17、在寝室洗澡、洗衣服 -0.5分
18、用蚊帐架晒衣物 -0.5分
19、在寝室打球 -1分
20、学生不得带饭菜进入宿舍每人每次 -0.5分
21、在寝室养宠物者 -1分
22、在寝室喝酒视情节严重酌情扣分 -1―10分
23、在寝室抽烟者每人 -1分
24、寝室每个烟头 -0.1分
25、寝室出现管制刀具每件 -0.5分
26、在寝室赌博者视情节严重酌情扣分 -1―10分
27、在寝室打架者视情节严重酌情扣分 -1―10分
28、在寝室推销者视情节严重酌情扣分 -1―10分
29、在寝室经营商品者视情节严重酌情扣分 -1―10分
30、在寝室出现大功率电器每件 -1分
31、使用大功率电器者视情节严重酌情扣分 -1―10分
32、在寝室炒菜、做饭视情节严重酌情扣分 -1―10分
33、在寝室私自拉电线、网线者每人 -0.5分
34、擅自调换寝室者 -0.5分
35、检查时态度恶劣者视情节严重酌情扣分 -1―10分
36、在寝室故意损坏公物视情节严重酌情扣分 -1―10分
37、在寝室传播淫秽色情、吸毒者 -10分
三、班主任方面
38、班主任未积极配合公寓中心工作 -10分
39、班主任一周内未下寝两次者每次 -1分
40、学生在寝室发生重大事故班主任未第一时间到场处理 -10分
41、班主任未配合公寓中心调换寝室 -10分
42、班主任私自调换寝室未经公寓中心同意 -5分
43、毕业班主任未及时提供寝室验收 -5分
44、毕业班寝室交还中心未达到标准 -10分
45、班主任在寝室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将全院通报
本细则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2012年2月12日